池州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辅警第二批次递补体检的通知
根据《池州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公告》规定,现将第二批次递补人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序号 | 报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笔试准考证号 |
1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4 | 152021010808 |
2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2 | 152021010625 |
3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4 | 152021010721 |
4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29 | 152021011101 |
5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30 | 152021011113 |
6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28 | 152021011029 |
7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419 |
8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306 |
9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32 | 152021011122 |
10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507 |
11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32 | 152021011125 |
12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125 |
13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29 | 152021011104 |
14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128 |
15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405 |
16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330 |
17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416 |
18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311 |
19 | 池州市公安局 | 2021001 | 152021010523 |
二、有关事宜
1、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于9月16日、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进行现场体检确认,确认完成后发放体检通知单。
2、按体检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池州市公安局老大楼院内(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11号)报到,不按时报到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400元(现金)由考生自理(携带现金400元),由体检单位统一收取现金。
4、因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招聘岗位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根据最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市公安局,要严格落实“亮(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措施,配合保安及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扫码和测温,对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依规处理。外省来(返)池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
见附件1、附件2。
体检事宜咨询电话:0566-2818252。
池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事先告之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资格。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且理由充分的,允许提出复检或复查要求。复检或复查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工作只进行一次。
附件2:
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单(均为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集中报到,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期间考生须接受体检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五、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规定给予体检不合格等处理。
六、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据实收取,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结果。
原文标题:池州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辅警第二批次递补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链接MD5:06d80ec511fa39b876d3bc40e640ca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