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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池州青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人公告

青阳县人民政府 | 2025-04-2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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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一支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池州市公开选聘青阳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县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人选1名,主要从事文旅资源规划开发、文旅产业管理运营等工作。

  二、选聘范围

  池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4A级及以上、2024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景区运营单位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作风务实,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企业工作,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专业技能;

  3.干事创业劲头足,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推进创新、防控风险,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具有较强治企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规守纪,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48周岁以下(1976年4月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至少5年的4A级及以上景区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对旅游、自然景观、风景名胜区、特色小镇休闲农业等有关政策,具有文旅项目运营管理经验。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青阳先锋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为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72号(青阳县委组织部人才综合科)。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4月27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须提供《青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及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有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选聘资格等进行审查。报名人数较多的,采取先比选、再面试(综合选聘人员岗位匹配、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较少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中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测试选聘人员组织协调、领导管理、经营决策、应急处置、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创造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按规定进行等额递补。

  (八)聘用

  本次选聘的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经县委研究确定后,由县属国有企业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国有企业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青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由青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县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5023414。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566-5021201。

  附件:青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中共青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原文标题:青阳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fdbc1816a4f4540baeffda4caf5b1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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